再后来,燕策知道了她的名字
卫臻。
母亲一直念叨的,要上门的小娇客,自小与兄长有婚约的女郎,
是她。
好巧。
日后该如何与她相处。
她知道自己认错人了吗。
若知道了,为何不跟他说。
这些问题困扰了燕策许多天。
或者说,他用这些问题做了许多天的幌子——
其实,兄长的未婚妻,是不需要他这个弟弟去相处的。
匆匆一面,认错了也没关系,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二人往后也并不会有旁的交集。
这些燕策当时都未曾意识到。
他只顾得上不满:她的眼睛那么大那么漂亮,竟然会认错人。
在道观里初次相见那日,他易容改了相貌,她不记得他很正常。
可是入京后二人又几次相见,她竟也始终未发觉自己当日见的人是他吗?
燕策不满。
于是,但凡休沐的日子,他都要想方设法与卫臻“偶遇”。
他想让她记住他的脸。
如此几次之后,燕策猛然意识到,
太幼稚了。
何必这般独自较劲。
他消停了半个多月,没再去“偶遇”她。
后来裴侍郎家的小公子被拍花子拐走,险些找不回来,燕策带人在城外四十里才追到,又把歹人连窝端。
这事让燕策一阵后怕。
他知道自己小时候也曾险些被拐走,当时那伙歹人也早已被绳之以法。
可如今多年过去,又有人开始干拐|卖|妇孺的营生——恶人是永远除不尽的。
卫臻刚入京不到一年,并不熟知京中道路,出门也没有侍卫随护,只有车夫并她的侍女跟着,太容易被拍花子盯上了。。。。。。
燕策不敢继续想。
于是他又一次,鬼使神差地,挑了几名身手矫健的女子,在暗地里保护卫臻,祝余就是其中一个。
后来兄长病逝,很可耻,燕策为兄长悲痛之余,心里最大的念头竟然是:她没有婚约了。
等到意识到自己的可耻时,想她的时间已经越来越长了。
燕明远曾经很多次批评过燕策,说他太过莽撞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