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药都有什么品种”
“芍药代表什么”
“喜欢芍药的女生的特点”
作为一个迷信的商人的儿子,他看到了一段让他感到很不吉利、但又很美的解释——
『芍药因花期晚于牡丹,恰逢春末夏初的离别时节。其艳丽形态与短暂花期暗合“盛极而别”的哲学意味。古人以芍药为“花中宰相”,既赞其形貌雍容,又借其传递“虽慕繁华,终须一别”的人生感悟。汉代《古今注》更明确记载“芍药一名可离,故将别以赠之”,标志着“将离”已成为文学创作中的固定意象。』
将离,将离。他这样想着,心里油然而生出淡淡的惆怅。
但因为她喜欢,他依旧开着车找遍全城,为她订下一束又一束的盛极而别之花。
然而宋羡却知道陈姣姣为什么喜欢芍药。
她很肤浅,喜欢它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与什么诗经宋词完全无关。仅仅是因为这是她14岁时看过的第一部美剧《gossipgirl》里,chuckbass一次又一次送给eenb的花。
陈姣姣迷恋那种百转千回过尽千帆但最后还是坚定选择了彼此的爱情,宋羡觉得她很像个初高中小女孩,对爱情有着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
她那时眼睛亮晶晶地和他讲:“你知道吗,chuck为了给bir一个完美的毕业舞会,一个人为她投了150票,让她成为了舞会的een”,“你也会的,对吗,宋羡。你也会为我的人生投上150票,让我戴上闪闪发光的桂冠,就因为你不想让我输。”
宋羡知道她又来了,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做出一些什么王子公主的幻想。
他不明白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怎么会有人二十多岁了还依旧沉浸在自己是一个公主的想象当中。
但他自认为他没有让她输过。
为她建造两米高的圣诞树、送她水晶之恋果冻般的夕阳、为她一盒一盒拆出他们的梦梦人。这些都不算什么。
他满足过许多许多她那种梦幻而又需要花钱和时间的少女愿望。
只有唯一的一次,他很明显地感觉到她输了。
就是在她坐在自己的沙发上,没有大哭,没有吵闹,然后莫名其妙笑了一下,对他说“那就先不结啊,也没什么”的那一刻。
他承认自己很心疼,但也很爽。她可以碎,只要是为了他就可以。
在他还住在那座沿海小城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只蝴蝶。
那是一只小小的、只有黑白两色的小蝴蝶,莫名其妙停在了他的衣襟上。
在他走进家门之前,试图用手抓住它的翅膀再把它放飞。
但这只蝴蝶却剧烈地抖动了起来,幅度大到把自己一边的翅膀撕掉了一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