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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则找到许静宜的时候,她正在烧烤摊前撸串。
用牙咬开啤酒盖,直接对瓶吹。
那焦糖色的头发随意挽在脑后,用筷子固定。
陈则也挺奇怪的,她成天跑项目,却晒不黑一点,在发色映衬下,她是白的发光。
在无边夜色中,一眼就能看到。
然后眼里再无其他。
许静宜不惊讶被陈则找到。
但她没理会。
大快朵颐的撸串。
陈则看着她,冷不丁问:“你吃那么多腰子干什么?”
许静宜白他一眼,继续吃。
陈则在认识许静宜之前,没吃过路边摊,也没喝过啤酒。
他作为陈家独苗,被照顾的很好。
一切会影响身体健康的,都被明令禁止。
以至于他后来尝试的时候,并未觉得好吃。
没吃过的东西不一定会觉得好吃。
毕竟口味习惯已经成型了。
但因为许静宜,他还是坐在这格格不入的街边,开了一瓶啤酒。
“干杯?”
许静宜没搭理他。
陈则抿了口,伸手去拿她盘子里的烤串,被她打了手。
“自己买去。”
陈则点了餐。
许静宜撇他。
大少爷是金堆玉砌出来的,优雅磕在骨子里。
虽然处事行为野肆,但不得不说,挺赏心悦目的。
主要是,他染了头发,简单做了个造型,被他的冷白皮衬着,盖住野气,像个弟弟了。
许静宜发现自己的心跳,极速跳了两下。
她捂了下心口。
烦闷的干了一瓶酒。
她喜欢弟弟奶狗,真是改不了。
融在骨血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