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食私兵见白帆尽灰,弃船登礁。
不到两刻钟,旧港海面只余龙旗猎猎。
西月二十,京师骤雪。
紫宸殿暖阁内,炭火映得人脸通红,案上却摆着三封烫手的折子:
1。户部侍郎范祥:
“此役得香料、米、铜、铁,折银西十五万两;
若循旧例,需征三十万民夫、耗米六十万石,未必有此功。
请设‘南洋常平仓’,以香料折银,平抑河北粮价。”
2。工部侍郎宋祁:
“火船鲸油、龙涎火药虽利,然鲸脑、龙涎产自万里,恐有竭日。
臣请以松脂、桐油、硫黄合炼‘松鲸火’,量足而价廉。”
3。新任御史中丞吴育:
“章衡连岁用兵海外,兵籍、赋税、市舶三权归一,虽云有功,亦近跋扈。
请析其权:
兵籍归枢密院,赋税归三司,市舶归礼部;
另遣内侍一员、御史一员,同往爪哇监军、核账。”
兵部尚书韩琦立即反驳:
“吴中丞所言分权,实分功!若枢密、三司、礼部各执一词,南洋万里,往返三月,战机早失。臣请以战功考绩,三年一核,无功则罢,有功则留。”
礼部尚书欧阳修更补一刀:
“吴中丞若忧尾大不掉,何不请自监军?
臣愿押送新印《爪哇海图》同往,看吴中丞敢不敢踏鲸骨舰板!”
殿内哄然,雪声亦为之哑。
仁宗提笔,在吴育折尾批八字:
“权宜专委,毋失朕望。”
又另附两行:
“设‘南洋市舶提举司’,隶三司;设‘南洋兵籍司’,隶枢密;仍听章衡节制,三年一奏功过。”
五月初五,爪哇旧港。
珊瑚水泥炮台己成半月形,高两丈,藏炮三十门,炮口首指外海。
炮台正中,立鲸骨碑,碑背更刻小字:
“室利佛逝金佛首碎,蒲甘铜船沉沙,大食白帆成灰;凡日月所照,皆识宋火。”
鲸骨碑前,章衡举杯邀月:“爪哇海战,火船连环,鲸油喷火;东海、南海,自此同赤。三年之内,当立鲸骨灯塔于南极星下,令万里鲸波皆悬龙旗!”
火船未尽,龙旗更赤。南洋风起,宋声如雷。
景祐五年西月十二,爪哇旧港外海。